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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:*督察**2部门将采取自查与督察相结合方式

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 2020-08-29 二维码分享

 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(记者高敬)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对国家能源局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。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8日表示,对2部门的督察将采取自查与督察相结合的方式。

  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将全面启动,对北京、天津、浙江3个省(市),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,并对国家能源局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。

  在生态环境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刘友宾说,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是按照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》要求并经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的。

  他表示,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,对部门督察也是如此。考虑到部门的特殊性,在督察方式方法上作了针对性调整,特别采取了自查与督察相结合的方式,在督察组开展督察的同时,被督察部门围绕督察的重点方向同步开展自查工作,做到自查与督察协同推进,自查报告与督察报告相向而行。

  为什么*这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?刘友宾表示,选择国家能源局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,是经党中央、国务院研究确定的。这2个部门在蓝天保卫战、长江大保护、黄河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。选择这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,不仅有利于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而且在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“一岗双责”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。

【编辑:郭梦媛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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